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363号


2026-03-06  来源:本站

  郑世航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团结大道1026号爱家国际华城二期11栋2单元9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3商)第901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世航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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