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842号
根据(2026)鄂0192执恢114号之一,李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0972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5001001GB00040F00060052 | 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产业园黄家湖大道108号融创城(住宅、科研及地下室等)C3-06栋/单元2层(3)号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