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82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420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586号 | 湖北福星惠誉常青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3002001GB00002F00010372 | 江汉区常发里69号商住楼栋/单元3层商15号 |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甘贤兵(公民身份号码420112197503061819)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