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825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351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江200207307 | 余宏辉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1001GB00332F00010009 | 江汉区华苑小区32栋(兰卉苑4号楼)1单元803号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陈惠平(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307160434)名下。 |
| 2 | 江国用(商2003)第58227号 | 余宏辉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1001GB00332F00010009 | 江汉区华苑小区32栋(兰卉苑4号楼)1单元803号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陈惠平(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307160434)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