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825号


2026-03-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825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351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200207307 余宏辉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1001GB00332F00010009  江汉区华苑小区32栋(兰卉苑4号楼)1单元803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陈惠平(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307160434)名下。 
2 江国用(商2003)第58227号 余宏辉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1001GB00332F00010009  江汉区华苑小区32栋(兰卉苑4号楼)1单元803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陈惠平(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307160434)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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