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805号


2026-03-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805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1327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54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6005GB00301F00010663  汉阳区红卫村、丰收村、渔业村4号地块御水华城4号地块建设项目20、21、22栋20号楼1单元19层0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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