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80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388号之二、(2025)鄂0103执3388号,王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34397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8010GB00116F00080195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96号居住项目(曙光村城中村改造k3-1地块)A-18栋1单元26层1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