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288号


2026-03-03  来源:本站

  程艳芬,吴述生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岭村长江.御龙新城1栋1单元9层0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2015)第转56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新字第2014007366-1号.武房权证新字第2014007366-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艳芬,吴述生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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