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273号


2026-03-03  来源:本站

  陈爽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纱帽街银莲西路锦绣鑫城B区6栋2单元6层1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汉国用(2014)第3849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南201400125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爽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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