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汉南区纱帽街陡埠路7号新长江香榭澜溪B区(二期)9号住宅楼栋/单元9层3号 | 抵押注销错误 | |
| 2 | 汉南区东荆街乌金农场清江大队碧桂园·江城纪∣印长江9号住宅楼栋1单元4层4号 | 抵押注销错误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