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774号


2026-03-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774号

  根据(2026)鄂0111执44号,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2145号 周游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8001GB00003F00010696  江汉区前进一路东侧万科金色家园三期1栋3单元32层06室  协执过户至申请人周咏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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