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763号


2026-02-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76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413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交2015)第04075号 王焕荣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12006GB00003F00011443  江汉区宝利金国际广场B单元1209号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锐(公民身份号码421181199810197065)名下。 
2 江2015003219 王焕荣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12006GB00003F00011443  江汉区宝利金国际广场B单元1209号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锐(公民身份号码421181199810197065)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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