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736号
根据(2021)鄂01执恢48号之六、(2021)鄂01执恢48号之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青国用(商2013)第3021号 | 余凤姣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7001002GB00007F00010022 | 青山区园林路和平花苑(东区)5-2-702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 2 | 青2013009050 | 余凤姣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7001002GB00007F00010022 | 青山区园林路和平花苑(东区)5-2-702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