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115号


2026-02-25  来源:本站

  曹达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街2号宜化·星都汇C区C7栋1单元26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725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达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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