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秀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奥园西路2号美联·奥林匹克花园一期二区10栋2单元4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商2013)第02548154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202963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昌秀2026年2月25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