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6第964号


2026-02-14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1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936296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方雪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新洲区徐古街谢店村方家湾  鄂(2020)武汉市新洲区不动产权第0099170号  方新应   

公告单位: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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