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030号


2026-02-14  来源:本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友谊大道718号融侨城K8地块一期(融侨悦府)3栋/单元26层3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3237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支行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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