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金桥大道42号晋合金桥世家(后湖花园二期)7栋1单元25层2501室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市201500096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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