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655号


2026-02-1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655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858号之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阳国用(商2012)第481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5011005GB00016F00040135  汉阳区燎原村鑫瑞·小城故事4栋2单元5层5室   
2 阳2012004596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5011005GB00016F00040135  汉阳区燎原村鑫瑞·小城故事4栋2单元5层5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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