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61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482号之二、(2025)鄂0103执3482号之一,李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751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8003GB00014F00070190 | 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花园二期三组团19号楼二单元31层(3)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