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601号
根据(2025)鄂0102执4442号之二,罗金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岸国用(交2015)第4586号 | 杨康鑫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2011002GB00005F00190095 | 江岸区中山大道1632号武汉天地·御江苑二期21栋13层1304室 | |
| 2 | 市2015017899 | 杨康鑫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2011002GB00005F00190095 | 江岸区中山大道1632号武汉天地·御江苑二期21栋13层130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