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909号


2026-02-10  来源:本站

  郑端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红园路2号红霞村“城中村”改造H2地块还建项目(红霞名苑)14栋1单元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381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端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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