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891号


2026-02-10  来源:本站

  胡已未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84号名流·人和天地怡和园G33栋3单元11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554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已未
2026年2月1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