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587号


2026-02-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587号

  根据(2025)鄂0112执恢306号之一,童正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3697号 吴燕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1001GB00006F00030010  东西湖区三店农场五环路西、三店西路北九坤·新城1号3栋1单元28层2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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