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581号


2026-02-09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581号

  根据(2025)鄂0114执3545号,朱红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蔡国用(2013)第4896号 胡景彪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07048GB00002F00030094  蔡甸区蔡甸街红光村红光精品花园6栋1层(2)铺   
2 武房权证蔡字第2013004101号 胡景彪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07048GB00002F00030094  蔡甸区蔡甸街红光村红光精品花园6栋1层(2)铺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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