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昕炽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崔子湾街18号(A区)融创武汉1890A1、A1-1栋30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4783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昕炽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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