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552号
根据(2025)鄂01执恢201号,(2025)鄂01执恢201号之一,金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90197号 | 武汉瑞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5003GB00072F00050343 | 洪山区白沙四路38号新建居住、防护绿地项目(中建壹品宏泰·阅江府)7栋/单元1-3层商1(复式)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