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550号


2026-02-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55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716号,喻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03363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4001GB00301F000802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5R2地块观澜御苑C地块13栋1单元21层1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喻聪(公民身份号码:420984199502029053)名下。作废抵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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