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548号
根据(2025)鄂01执恢196号之三,余晖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201501053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6003000GB00024F00020256 | 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2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2地块6栋2单元47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