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511号


2026-02-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51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803号,高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725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3000GB00024F00010394  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2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2地块1栋3单元52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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