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493号


2026-02-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493号

  根据(2019)鄂01破3号之十一、(2019)鄂01破3号之二,武汉英盛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期湖字第201400132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5088009GB00001F0007000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8号武汉国测科技总部空间科研楼1栋1-8层/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