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73号
根据(2025)鄂0112执恢318号,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01578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2415007GB00010F00300105 | 东西湖区奥园西路2号美联·奥林匹克花园二期29栋1单元15层2号 |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12执恢318号解除抵押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