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70号
根据(2025)鄂0115执1861号、(2025)鄂0115执1861号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49050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6008004GB00026F00010226 | 黄陂区武湖街汉施公路以南、发展南路以西商住楼(金马长江凯旋城)一期1#-3#、6#、11#楼、S-2商业及配电房1栋2单元22层2号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