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465号


2026-02-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46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4708号之一、(2025)鄂0103执4708号,武志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4600号 赵孝辉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86011GB00027F00080227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33号武汉光谷朗诗城三期18栋34层04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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