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6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418号,蒋永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2846号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3003010GB00013F00030017 | 江汉区香港路388号荷花苑小区C栋3单元1层102房 |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蒋永申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