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463号


2026-02-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46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418号,蒋永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2846号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3010GB00013F00030017  江汉区香港路388号荷花苑小区C栋3单元1层102房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蒋永申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