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6第641号


2026-02-02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4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陶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科技园藏龙大道银河湾鹭景苑1栋1单元6-7层1室  武房权证夏字第200605395号,夏国用(商2007)第3608号  陶平   

公告单位: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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