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武昌区新生路12号沙湖之光大厦北楼4层武昌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遗产管理人 |
| 1 | 刘江云(已故),沈敏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昌区白沙洲街堤东街1号鹏程·中泰花园1栋16层2室 | 昌2015012197,武昌国用(商2015)第12831号 | 沈敏娟 | 刘亮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