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44号
根据(2019)鄂0116执2388号之一/(2019)鄂0116执2388号之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420116008004GB00037F00040033 | 肖迪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8004GB00037F00040033 | 黄陂区武湖农场正街江尚怡品2栋2单元4层1号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