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93号


2026-01-30  来源:本站

  武汉清能意盛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藏龙岛栗庙路17号保利清能·西海岸(南区)四期G27栋/单元22层(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962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清能意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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