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426号


2026-01-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426号

  根据(2025)鄂0105执恢868号之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37437号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5011003GX00303F00010207  汉阳区琴台路与赫山路交汇处宝安山水琴台地下室栋/单元-1层D5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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