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88号


2026-01-30  来源:本站

  程源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武青四干道临28号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二区14栋1单元25/26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3商)第46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源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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