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14号
根据(2020)鄂01破9号,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25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5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2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25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9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3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5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9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4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25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6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5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4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5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6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4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6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7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5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5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8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5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4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9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5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6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10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25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4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11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4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9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
| 12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4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594 | 江岸区江岸区球场街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裙楼2层商1、商2、商3、商7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鄂01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鄂01破9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谈桔芳(WH00957)、梅小丽(WH00396)。文书原件见WHCF202600333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