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08号
根据(2024)鄂0112执677号之一,刘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3058号 | 聂永忠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6001GB00003F00040300 | 东西湖区七支沟西、107国道南M3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10层21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