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81号


2026-01-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81号

  根据(2025)鄂0117执4200号,黄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陂国用(2015)第16605号 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6005016GB00055F00010147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庭·园3单元10层2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黄芳名下。  
2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5013777号 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6005016GB00055F00010147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庭·园3单元10层2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黄芳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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