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37号


2026-01-28  来源:本站

  普琳娜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84号名流·人和天地润和园401栋2单元10层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101013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琳娜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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