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34号


2026-01-28  来源:本站

  吕晓奇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新洲区阳逻街柴泊大街7号新建商服和居住项目(常阳东骏城一期)6栋/单元29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394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晓奇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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