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54号


2026-01-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54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414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1418号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6004GB00004F00010093  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城市花园2号楼3单元704房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买受人刘莎(身份证号码:42010419730906168X)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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