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47号


2026-01-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4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254号之三,普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02115号 刘祖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01GB00207F0002001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6R2地块金太阳·米兰小镇(西区)11栋1单元903室  协助过户,继承后转移登记至普燕(公民身份号码:420112198002042729)名下,作废产证。 
2 武开国用(商2009)第1927号 刘祖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01GB00207F0002001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6R2地块金太阳·米兰小镇(西区)11栋1单元903室  协助过户,继承后转移登记至普燕(公民身份号码:420112198002042729)名下,作废产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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