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32号
根据(2025)鄂0104执2559号,武汉联创汇智置业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00092号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5014003GB00306F00020129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4M地块联创科技中心1号办公楼栋/单元13层(7)办公号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武汉联创汇智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070537663F)名下,抵押作废。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