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85号


2026-01-27  来源:本站

  庞滔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汉口北大道以北、环湖路以东汉北·水晶城二期(B区)3栋5层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181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滔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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