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平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招商·公园1872项目璟园B1-S6栋1层商5号-8号,墨水湖南岸A地块招商·公园1872项目A2地块6、7栋6栋2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3985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3976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398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0372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397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华平
2026年1月26日
